不知为何,听到值班协警的通知时,⛂🗤兴奋之余,明辉心中隐隐发慌。
为什么要来自首?
主动自首的嫌疑人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犯罪的主观主动性不强,常见于过失犯罪或者激情犯罪。嫌疑人在冷静下来以后,很快回归到道德和伦理底线之内,认为自己罪孽珍重,有悔过之心,唯有自首一条出路;
第二,权衡型,多见于常年被追逃的嫌疑人,虽然逃了,过得并不好,境遇各种不如人意,家人也见不到,思前想后觉得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与其🉡这般,还不如坦然坐牢🇪;
第三🙶,与警方达成交易,🔇⚉🏧这种嫌疑人往往知道关于同伙的重要线索,自首加上提供线索,重大立功表现,能够换取减刑,或者——如果出现在港台剧里,就会穿起“污点证人”的马甲,甚至连牢都不用坐。
前两种🃇显😷🆄然不符合这位自首者的心态,那么第三🍌🆩种呢?
难道他知道什么线索?是来交易的?
这理由太牵强。
这些念头不过电光火石之间,明辉压根没有🛝🝖时间细想,她和小白一样,急于去见见这位嫌疑人。
黑包公带着二组的警员去走访目击者勘察现场了,只留下了明辉和小🅛白,询问自首🍟者📞的重担看来只能落在两个新人身上了。
嫌疑人看起来只有20多岁,穿着一件大⛗🚣🕍大🛝🝖的黑色羽绒服。
协警安排😷🆄他坐进小会议室,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直到明辉和小白进屋,协警才收回探究的目光,退了🍙🈜出去。
“姓名。”明辉开口道。
“卢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