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200年。
雨夜,Collins伯爵郡。
永远不要轻易与魔鬼做交易——这是句至理😴🅩名言。🃄🕎然而这一天,总有一个单纯的小女孩不信这个邪。她趁着夜晚,偷偷潜进🖶了伯爵郡。
那伯爵郡的大门会转化⚉🏣你身体内所有的热能,如果你不及时松手,你可能就是下一个冰尸。这道门除了高和大,还有一个独特的待客方式:一旦有人进来,它会自动锁门。咔!关门声贯穿了她的耳朵,活生生地吓了她一大跳。她用冰冷的双手抓紧雨伞,穿进阴🈵冷幽暗的碎石路阵。在黑夜笼罩下,路边所有的树都是黑色的,像魔鬼伸出手一样随时准备擒拿无辜的擅入者。她哆哆嗦嗦,终于走到黑树林的中心——伯爵的别墅。虽然其外观与现代洋楼没有多大差异,但其诡异氛围同样会使人失魂落😈魄,尤其是那些排列齐整的高大的窗,总会使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惊悚片中的精彩片段。
她犹💦🔊⚤犹豫豫,迟迟不敢敲🂠门。一番琢磨之后,她最终决定逃离这个魔鬼境地。但当她转身时,一道闪电刚好劈入树林,把那一片染成了暗红色。“啊!”她吓得抱成一团,雨伞从她手上滑落下来,打在她的鞋上。
这时,大门突然嘎吱开了,但里面没有一个人,所以这道门很可能是自己打开的。新世纪刚刚来,这种智能门并不罕见,但放在这个环境中又另当别论。她怕打雷,所以没经过脑子思考就选择溜进去。这时,门又突然关上,她再也没有回去的机会了。里面漆黑一片,唯独十一点方向有一点模糊的亮光。她握紧胸口,一边颤抖着双唇,慢慢接近那个光点,一边环顾黑漆漆的四周。远处传来铿锵有力的声音,她看不见那是什么,但觉得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脚步声越来越近,她渐渐看清了移动的灯火,再者,是一个人的黑色披风。他朝她直走来,而且方向丝毫不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当能看清他的黑皮鞋时,她本能地屏住呼吸。那人停在她的跟前,把手上的清朝宫灯举过她的肩膀,让它与她的脸齐平。这时的她还能做什么?只能把脸躲在一边,不敢看见跟前那个可能有九个头颅的吸血怪物。之后,那人把灯放下,走在她前面带路,没有发一句话,但完有另一种方式和能力使唤她,让她跟着自己的脚步。跟着他的脚步,她最终看清了🍮🙭刚开始的光点,原来尽头是一条狭长的走廊。
他打开了走廊尽头的门,先自个儿进去。而她刚好迈进门时,背后传来了一声巨响,她吓倒在地,噗通噗通的心脏就快跳出来,她的魂也差点离了体。
“刚好十点整。”
他的声音有一种天然的磁性,虽然语气很冷漠,但好歹让她放宽了心。她📏🙳🎜抬头,看见他已经脱了披风,他有着瘦削而且惨白的脸、深🆚🐉陷的红眼睛、血红色的唇,还有冷🜯🅩似冰锥的银发。
“欢迎来Collins伯爵郡,我是管家,姓邵🃄🕎。”他摆手,示意她坐在自己对面的座位上。
她依照他的命令坐下,不敢吱一声。
他起身,从身后的储物柜里拿出验血工具,然后熟练地取得她一滴血。经过反🜽🇩复测试、比对,他最终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姓名。”
“周采菱。”
“卖血的目的。”
“我是一个演员,我需要伯爵把我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