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又赚了二十万港币。剩下的两种葡萄酒,也卖了十万块。
所以这一次,林简光这一把,就赚了一百七十万,而成本,她不提也罢。
当然,除了这些外,她把自己的大黄鱼,拿出了一千条,这是黄宥祥代三个董事共同买下来的。
一人,等于买了二百五十条。
由此可以想象,黄氏集团,在港岛必定是一个势力十分雄厚的大财团。
但是,他们的灰色收入,必定也十分的惊人。
两人几次交锋后,因为林简只得后世的黄金价格走势,硬是抗住了黄宥祥的压力,把价格抬到了一百二十块一克。
当时八零年是一百块一克,但是,林简还是坚持每克多要了二十块。而且,还是港币。
最后,黄宥祥实在无奈,因为港岛的地下金价,其实已经炒到了一百五,便也肉疼的答应了下来。
这一把,林简直接卖出了一个天价。一克一百二十块港币。
一条一百克,共计一千条,一条就是一万二,一千条林简赚了一千两百万。
肖天如果知道林简用肖家的黑色产业链,赚了这么多钱,肯定会气得发疯发狂。
可是,林简却一点负罪感都没有,林家祖传了几代的家业,不也是被肖家给蚕食了大半嘛。
那些产业,又何止这些!
不过她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收回来,再顺带要了一些利息而已。
这一次,林简可以说是收获远超预期!她的底气,更加的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