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么做,很多时候,都是亏本的买卖。

    你杀一些盗贼才多少人?

    你自己都要动用多少的兵力?

    动兵力,就得花费更多的钱粮成本。

    要是做一两个当典型也就算了,做得多了,纯粹的亏本!

    不等你自己说什么,你这样的要求需求,得给上面提吧?

    上面看你每次为了这一小股的山贼都一次次的给自己要钱,他们自然也不乐意。

    因此,长持以往,除了要在特殊的时候,抓一些典型搞一些形式之外,对于山贼和盗寇,都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因此,有句话说从古至今几乎没有被杀干净的山大王,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存在方式过于鸡肋,食之无味,弃之稍稍可惜。

    “陛下圣明。”

    冯征笑道,“不过,当山贼和盗寇的,无外乎两点。第一,就是贪婪,想要走捷径,得到更多的好处。第二嘛,就是原来的地方待不下去了才不得不如此。

    要是有机会,能让他们从军,为朝廷效力,再获得一个功名的话,那他们不少人,但凡还有一丁点的希望,那都是会选择归顺朝廷,为朝廷效力的。”

    没错,最典型的,那就是水浒传了。

    宋江都那样了,他竟然还想着被招安,以后能混成一个朝廷的官员,能够光宗耀祖,而他手下,不少满身冤屈,恨不得把赵家祖坟都给挖了的人,到后来竟然也会点头跟着服从招安。

    为的,就是能够鲤鱼跃龙门,翻身成为官员,光宗耀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