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对友好的氛围之中,刘峰成功和精灵一族签订了契约。
根据契约内容,刘峰将为对方提供一块面积不小于五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并且在这片土地里,精灵族拥有主导权。
也就说,你不得插手精灵族的日常事务,除非对方做出明显损害领地的行为,比如联络外敌、反叛等等。
其次,精灵族享受和领地其他地区通商和自由往来的权利,蜀汉城不得出手阻挠。
最后,当精灵族受到外敌入侵之时,蜀汉城必须出兵救援,并且要保证损失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当然,精灵族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蜀汉城法律,一旦出现违法事件,蜀汉城有权对其进行逮捕、审判。
签订的过程很快,当系统提示契约有效的时候,刘峰也顺利拿到了自然之耳。
而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搬迁了,为了尽快落实,刘峰直接在钱塘县圈了一大块土地出来,并且责令里面的居民进行搬迁。
五百平方公里虽然不小,但也只是整个钱塘县的二十分之一,相当于一个乡的面积。
而他之所以要选择钱塘县,主要还是为了安全,钱塘县是腹地,如果真有敌军打到这里,派不派援军也就没有区别了,反正自己都要被灭了,还保护你干嘛?
虽然这么做的代价大一点,但总比担惊受怕要强的多。
由于是行政命令,所以百姓的搬迁速度很快,仅仅用了十天,一大块空地就被清理了出来。
与此同时,林沫也带领着精灵族来到了钱塘县。
实际在此之前,就已经陆陆续续来了不少精灵族,统计下来,也有三万多名,加上林沫此次带来的五万人,合计八万人。
当然,这还不是全部,由于害怕被猎杀,所以精灵族大多化整为零,平日里都是使用聆听石进行联系,不可能因为一个命令,就全部赶来。
这时看着一脸哀伤的林沫,刘峰也有些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