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小时候的她并不喜欢吃青团,因为豆沙太甜,外头的皮又软又糯,不好消化。但是外祖父却十分喜欢,她也就陪着他一起吃,吃久了,就喜欢上了吃青团。
有时候,喜欢不是因为味道,而是一家人在一起的幸福。
现在想来,四月天已经过了大半,她也回了上海两个多月,却一次都没有去祭拜外祖父。
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不敢去。
没有把仇人拖向地狱,她没有脸去见外祖父。
望着柳筝端过来的青团,宋云矜不由轻声道:“外公,你放心,不会等太久,我就会拿着热腾腾的青团,去祭拜你,你一定要等等我。”
说话间,热泪已经盈满了她的眼眶,连同她的视线也渐渐模糊。
恍惚间,她仿佛又回到小时候,蹲在外祖父身边,看着他用一块布包住长长的胡须,吃青团那狼狈的模样。
那时候她觉得有趣极了,只想着,等她长大了,也留胡子,也用那块布包住胡子,和外祖父比赛吃青团。
原来,这个愿望从一开始,就是个无法实现的梦想。不论是长胡子,还是和外祖父吃青团。
宋云矜收回了心绪,生怕柳筝看到她这副模样会担心,便拿了一只青团,随手取下墙上的望远镜,悄悄撩开帘子,往外探去。
她知道隔壁就是谢七爷,所以有时候,她也会拿着望远镜偷偷看看对面的情况,寻一些蛛丝马迹。
但大多时候都没有什么收获。
谢七爷是个极为低调之人,白日总不见人,晚上又会看到他屋子里的灯亮了一宿,偶尔出现,也是用帽子压住了面容,又或者能见到几名与他长相相似的人出入,想来应该是他的其他替身。几番比较,宋云矜便发现,阿拾的模样与他神似,莫怪会被委以重任。
青团入肚两个,宋云矜已经有了饱腹感,她放下帘子,转身刚刚喝了口水,忽而听到谢宅传来动静。
她立刻掀开帘子望过去,便见原本空旷的谢宅聚满了几列荷枪实弹的黑衣人,他们在慕宇的指挥下,整齐有序地走出大门,坐上了门口停着的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