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子遥的头发变成黑色了诶,早上睡迷糊的我差点没认出来。
我洗漱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看季子遥的脸,精致的五官在黑发衬托下更显眼了,眼睛又圆又大,好像猫猫。
漂亮的猫眼满是恳求的神色,我当然就没有任何原则可言地同意了亲亲请求,把脸超级大方地贡献出来任由季子遥在上面印上标记。好吧,不算标记,连口水印都没有。
献出一点美色就收获一只动力满满的正太,帮我忙上忙下,心有亏欠,但我的美好品质已经飞走了,没必要再找回来。
本来以为二公可以和季子遥继续贴贴,毕竟熟悉的朋友里只有他和我的定位差不多,是主唱,虽然我的唱功和他的唱功差了十万八千里。
结果,我们两个的偏好显然有所差别,我选了流行歌曲,而季子遥则是抒情歌曲。后面进来的季子遥看到我的选曲显然很失落,他为难地说自己猜错了,本来以为我会像初舞台那样唱抒情曲。
选流行其实是我心血来潮的决定,听完《追风》的小样就认定了这首歌,没有特别的理由,就是觉得唱起来很有趣。
我没有选择困难症,甚至,我几乎不在一个选择里犹豫超过十秒。随性是我的优点,也是缺点,在这一点上我摔过很多次跟头,可是本性难移。
没有熟人在队里我也很难过,很担心和陌生的练习生分配任务会有尴尬,一公李琰自然而然地就给临时组成的队伍破了冰,social属性满值,真想把李琰的脑子偷过来,汲取社交技能。
想到这里,我有些庆幸能在节目里交到一群知心朋友,陪我吃饭训练玩乐,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们主动来找我。不考虑某些人馋我身子或者对我有其他想法,能交朋友真好。嗯,算起来,好像只和叶景月是纯洁的友谊。
所以说,可不可以不要再偷偷戳我的腰。我郁闷地盯着李琰,试图用眼神镇压他动作不干净的手。李琰无视了我的警告,一边表情正经地和我说话一边摸我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