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两天,闲不住了,他就回到了潘家园的店铺,把这只镯子放进了展柜里最显眼的位置。
侯老板没有给镯子标价,因为他根本没打算卖,就是用来显摆的。
李公子高攀不上,但至少有了这只镯子,也算是对这一段经历的纪念。
潘家园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时不时有人进他的铺子来看东西,偶尔有人会问起这个镯子,他的兴头就上来了,一顿唾沫星子,说起了千佛沟的地宫墓穴,以及里面的鬼王和僵尸。
听者往往一笑,竖起大拇指,夸赞道:“老板你可真会跟热点,网上刚出的热搜,你这儿就有镯子卖了!”
当听说他亲手干掉了几十只僵尸的时候,听者更是哈哈大笑,说:“老板,你杀过猪吗?我拉几十头猪来给你杀,你要是能半天给我全杀了,我就信你干过僵尸。”
他越是这么说,别人就越以为这镯子是假的。
侯老板不以为意,反正他也不打算卖。他也知道人们不信,他只是喜欢说,过一阵儿不说,就浑身难受,就怕自己是在做梦。
事情在潘家的同行里传了出去,却传变了味。
隔壁铺子的杨老板过来问他:“老侯,听说你干了僵尸?”
侯老板还点头:“是啊,干了几十个呢!”
杨老板眼里露出一丝淫魅的笑:“真的啊?僵尸什么滋味?比夜总会的妹子带劲吧?”
侯老板才知道他在说什么,脸一板,一脸正气地说:“老杨,说什么呢!玩笑不带这么开的啊,我可是九死一生才逃出来的。再说了,我是正经人,不去夜总会。”
“好好好,你是正经人,正经人谁去夜总会,”杨老板笑道,“正经人都抽烟喝酒干僵尸呢!”
“老杨,过分了啊,开玩笑也要有个度,再开玩笑我可下逐客令了啊!”侯老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