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小就知道自己生得极其美丽。
她生得这么美,放在古代,那必定是一位倾国倾城的人物。
可惜现代社会她没有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宠妃的机会。
那么,好歹也得成为名门贵妇吧?
否则的话,又怎么对得起老天爷赐予她的美貌。
像她这么美的人,倘若洗手作羹汤,每天粗布荆钗,那才是暴殄天物呢。
任菲琳根本就没想过要去嫁给一个没什么钱的人。
可惜的是,身为忠实舔狗的严凌,根本不明白这个道理。
“菲琳,你真的喜欢我吗?”
严凌充满悲伤地问了一句。
“我当然喜欢凌子哥哥啊,我对凌子哥哥也是真心的。”
任菲琳毫不犹豫地说。
她可没有说谎,因此,这话说出来没有半分虚伪。
只是,她的喜欢,她自认为是不值什么钱的。
喜欢能当饭吃吗?喜欢能换豪车吗?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