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富贵真是彻底服了张大蛮,他还真是够无赖的,哪有遇上警察,在地上打滚耍无赖的,这样的事情,恐怕也只有他张大蛮能够做得出来,简直是太无耻了。
一听“撤”,赶忙像做贼一样,启动了车子,从老市场拐个弯,就开车出来了。
张大蛮脸上却是笑得合不拢嘴,临走之时,还开了车窗对着罗莉挥了挥手,“警察阿姨,别太想我哦,拜拜!”
罗莉快要被张大蛮气得爆炸了,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滚,臭流氓,你才是阿姨,你全家都是阿姨……”
“哈哈哈……”
张大蛮放荡地狂笑着,随着面包车排放着熏人尾气,扬长而去。
“你个该死的刁民,人渣,千万、千万不要被我逮着,不然,有你好受的。”罗莉心里暗暗地骂道。
“张老弟,牛逼啊!连警察都被你搞定了!”出了老市场,纪富贵发自肺腑地赞叹一句。
张大蛮笑了笑,“这些个人,仗着自己手里有点权势,还真以为能欺压咱们小老百姓,哼,可惜,她运气不好,遇上了克星了。”
若非重活一世,张大蛮想必也没有这种痞里痞气的脾性,更别说和警察杠上了。
要放在前世,早吓尿了。
前世苟延残喘地活了二十几岁,活成了别人裤裆里的软蛋,但也对人性多了很深的了解。
“纪兄,先别急,去一趟清河街。”纪富贵拐出老市场,正准备从凌峰县城,打道回府,张大蛮却是突然叫住了他。
今天的凌峰县又不是赶圩日,所以,搭乘面包车的人也很少,纪富贵干脆也不去转悠,在街道上找客。
在这样的偏僻乡村,隔三天,就会是赶圩,相当于也是县城的集会,无论是商贩,还是乡镇村屯的民众,也都簇拥到了集市,买一些心仪的物品。
这样的日子,就是通俗所说的“赶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