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戴着一副墨镜,斜挎着一把微型冲锋枪,手上夹着一根香烟,步履从容地走进了酒店大厅。
飞快地扫视一周,只见酒店大厅里,此时只有六个匪徒。其中四人分立大厅四角,另两人坐在大厅中央一堆仪器前面,操作着那堆用来干扰无线讯号的电子仪器。
地上满是血迹。大滩半凝固的血痕中,还散落着大量肉屑、骨渣、弹壳。大堂柜台后面,堆积着一堆尸体,浓浓的腥臭味弥漫在大厅之中。
而厅中的六个悍匪,对此视若无睹。似乎那弥漫的腥臭、刺目的血痕,统统都不存在。
藏在墨镜后的猩红双瞳微微一缩,李庆无声地深吸口气,面不改色地走向站在东北角一排沙发后面的那名悍匪。
“借个火。”他冲着那悍匪亮了亮手中的烟,用流利的英语说道。
之前他干掉的四个悍匪,其中有两个白人,一个黑人,还有一个看上去像是东南亚人种。李庆猜想,这些人彼此之间,应该是用英语交流。
果然,对于李庆的到来,那沙发后的悍匪并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他掏出火机,向着李庆抛来。但就在李庆伸手去接那打火机时,那悍匪突然对李庆抬起了枪口!
李庆眼角微微一跳,不知道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那悍匪先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向李庆抛出打火机,显然是想麻痹他,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但李庆感知何其敏锐?又一直不曾松懈,所以李庆虽觉意外,但那悍匪刚刚抬起枪口时,他便作出了反应。
只见他闪电般一侧身,避开悍匪枪口所指,同时手腕一抖,飞掷出一把匕首。
噗!乌光一闪,利器入肉声响起,那悍匪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匕首就已扎入他胸口,直没至柄。小小的匕首上,甚至还带着不可思议的庞大冲力,将那悍匪的身躯带得向后抛跌,好像是被大锤轰中了一般。
而在掷出匕首后,李庆看都不看那悍匪一眼,大转身,猛回头,将挎在肩上的微冲取下,枪口对准了对角的悍匪,同时用力扣下扳机。
本来李庆是不想用枪的,怕误伤无辜。但现在这个场合,除了他就只有匪徒,乱扫一气也不打紧,用不着担心伤及无辜。
所以他果断开枪。
和初次玩枪的新手一样,李庆一口气就把一梭子弹全打了出去。
李庆虽是新手,但强大的臂力腕力,可以使他无视微型冲锋枪的后座力,枪口始终正对目标。而敏锐的感知和过人的眼力,又能让他手眼合一,死死的锁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