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哈哈大笑,又是佩服,又是夸赞。
小遥在一旁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她现在再看不出来自己就真成傻子了。
这明王看似畅快,其实一肚子心眼子,此话一出,仿佛就将赵司南和其他的文人才子放在了对立面,仿佛其他的文人才子作诗,比不过赵司南,就有多么废物一般!
赵司南眼神闪烁,却故意不答,小遥只当他是没有话了,便主动踏出一步,对着明王道:“什么厉害不厉害的,吟诗作对,本来就是一种陶冶情操的行为!大家都是读书人,偶尔利用做诗表达自己的感情,能让自己满意就好了!”
“偏偏要和那些格外经典的诗篇相比,谁都要自讨苦吃吧?”
其他的年轻学子本来心中有暗暗的对比和自卑,但是听小遥这一番抢白,顿时茅塞顿开。
是啊!
他们读书习字一方面是为了考取功名,还有一方面是真的喜爱吟诗作对,喜爱那些精彩艳艳的文章,更是醉心于真正的文学境界,又何必非要难为自己与那些格外经典的大作相比!
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
又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
这不就是眼前这位长的像娘们一样的小白脸,说出赵司南所作的《将进酒》吗?
“呵呵,正是如此,这位公子说得极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啊!”
“不愧是南公子,就连呆在南公子身边的书童,脑袋都比我们开窍!”
众人啧啧称叹,又对着南公子恭敬的拍着彩虹屁,才恋恋不舍的依次出府。
明王眼神闪烁,见到洛遥激动万分的模样,有口齿伶俐的抢白,不仅不生气,反而还靠近一步:“是吗?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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