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春梅带着她那个女儿嫁到了邻村,原先的房子都给卖了,虽然不远,但是看样子没打算再回来。
“小甜儿,你写的字卖出去过吗?”罗安国问道。
只有写的好的字才能卖出去,罗安国也是想问问她的水平。
贝思甜哪敢全都说实话,她来到罗家之前只有十二岁,练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二岁的小姑娘,平时又受到压榨,怎么可能练出一手好字呢。
“没有,还没试着往外卖,我爸他就……”贝思甜声音压低,随即又抬头扬声说道:“不过我爸说过我在这方面有天赋,让我以后有机会了,好好练练。”
秦氏将缝好的鞋放在一旁,眼皮都不抬一下,“练什么练,贪多嚼不烂,你就好好绣你的花吧,我看你在这上头有天赋。”
“娘,我的字说不定能卖钱的。”贝思甜也想在这方面打动秦氏。
但是秦氏压根就不信她会写毛笔字,那东西,就是当家的写的也卖不出去,她一个丫头片子写的就能卖出去?
罗安国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对秦氏说道:“老婆子,左边柜子我那毛笔还在不?”
秦氏没好气地放下手里的活儿,“在能怎么着?家里也没有墨,你们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呢!”
“不是还有一瓶钢笔水吗。”罗安国说道。
钢笔水?
贝思甜一怔,钢笔和钢笔水都是金贵东西,可贵了,这里怎么会有的?
她转念一想,立刻便想到罗旭东的身上,这些东西,怕是也只有部队上才有了。
果然就听到秦氏说道:“那是部队上给旭东发的奖,用一点少一点,不行!”
那根钢笔和一瓶钢笔水都是罗旭东那年获得优秀标兵发的奖品,这么金贵的东西,怎么能拿出来瞎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