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天气变化很无常,前一天还阳光高照,万里无云,第二天就可能大雨倾盆。第一次来这边,并没有准备厚衣服,袁娴小小感冒了一场,陈晓放假回来发现她生病还穿着短袖,找了一件灰色卫衣出来给她穿。

    袁娴的穿衣风格都挺保守,夏天也不怎么穿裙子,皮肤一年四季捂着,白得反光。浅绿色的卫衣衬托下,又娇小又可爱,搭配一件宽松的裤子,有点嘻哈的感觉,她还挺喜欢的。

    在镜子前转了好一会儿,陈晓忍不住笑,“偶尔转换一下风格,也换一种心情,第一次见你的人都觉得有点高冷,我感觉你还挺适合这种风格。”

    高兴过头了,捋捋头发,坐到电脑跟前去改稿。没一会儿,拿着空杯子去打水,路过镜子又忍不住多看几眼,陈晓在沙发前改试卷,盘腿坐在地上,脸上带着一个大大的圆框眼镜。

    要说风格,袁娴长相比较精致耐看,属于一眼惊艳,又很有气质的类型。陈晓个子没她高,一百六十公分,身上虽然不胖,但是脸圆圆的,和气乖巧,看着很可爱,性子却有点急,风风火火。

    一张试卷翻来覆去,拍在桌上啪啪作响,两条眉毛扭成毛毛虫,越看越气。学生的错题花样百出,又离谱又好笑,袁娴在一边听着都忍不住笑。

    陈晓气得脸红,眼泪快笑出来了,“不行了,你看看这个,太奇葩了。”

    袁娴默默拿起试卷,这也不是陈晓自己教的学生,她还没毕业,现在顶多做做私教。就是一个从小玩得朋友,在初中教语文,让陈晓帮忙改试卷。

    是一道古言翻译,原文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各种妖魔鬼怪的解释都有,最搞笑的一个这样说的——死去的那个人好像我的丈夫啊,白天晚上看着都像。

    两个人笑成一团,陈晓从沙发滚到地毯上去,捂着肚子打滚儿,“太好玩了,我以后也要去教语文,一天天儿的可要乐死了。他们怎么这么好笑啊操。”

    “我表妹之前跟我说他们学校,学生比老师还牛气,尤其学文的,都是一颗颗纤细敏感的心脏。打不得骂不得,动不动法律说国家说,一本正经的,老难对付了。”现在教师职业也挺难的,但是他们这一届的同学,很多都有意向去教书,要么就是学医,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走。

    陈晓咬住笔头,认真想着什么,没有回她这一句话,半晌盘腿坐起来,“那我又不想考研,又不像你还没出校门就是畅销书大作家了。教师挺好的,福利好,假期多,工作稳定,我挺喜欢这样。”

    “反正我受不了这样一板一眼的工作,一想到一眼可以看见三十年后,就觉得日子没有什么乐趣可言了。”袁娴搓搓肩膀,皱着鼻子打了个寒颤。虽然总是给人斯文有礼的印象,但是她知道自己骨子里的叛逆与不羁,对未知的好奇与向往比普通人浓烈的多。

    “我又不像你。”陈晓翻了个身,脑袋搁在袁娴膝盖的地方,眼神赞叹,“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啊,你写的那些东西我就一个字都写不出来。老天爷真是偏心哦,给你好看的脸,还给你独一无二的才华和灵气,唉,想找女娲喝杯茶了。”

    袁娴一只手杵在下巴上,指尖摩挲着脸颊,义正言辞道:“讲道理,这是妈给的。”

    “去死!”陈晓气呼呼抱住袁娴的腰,把她按在地上,“要不你养我吧,或者你吃点亏,嫁到我家。我有这么豪横的闺蜜,我应该咸鱼啊,还搞什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