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午时,微风钻过窗缝,把床幔吹得到处飞扬,相对于院子里的如火如荼,卧室此刻就显得比较幽静。
木桌上端,放着一匹绛紫色的棉布,宁哥儿从怀里掏出一大团色系相近的绣线,仔细对比着颜色。
“云哥儿,你怎么买了这颜色?”宁哥儿纳闷道,印象中,戚秀才似乎很少穿色彩鲜艳的长衫。
邹云一时语塞,他能说他觉得浅色系戚林穿上去太过于寡淡,掩盖了他的气质吗?只有这种低调中透漏着富贵的衣服才配得上戚林那张脸。
“最近镇上兴这种。”邹云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颜狗属性的。
“是吗?”宁哥儿尾音上扬,他很久没有去镇上了,倒也不怀疑,只是略微好奇。
余光瞥见邹云百般无聊,宁哥儿拿起两块早已经准备好的碎麻布,塞到他手中:“云哥儿,你先缝缝看,我再挑挑线的颜色。
村民们平时要下田耕地,干重活儿,所以大部分人都穿麻布,价钱便宜,耐摩擦,还不易磨损,是最实惠的选择,棉布价钱还要贵上几文,在村里头很少人穿。
故怕邹云毁了这块布料,宁哥儿决定让他先练练手。
“咦...”
“嘶...”
呼痛声此起彼伏。
接过针线开始缝制,有那么霎那间,邹云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只留给自己满手的沧桑和没完没了的任务。
呜呜呜,不活了......
一边的宁哥儿不知道邹云内心的崩溃,只是紧紧地抿住双唇,看着他生疏的动作,时不时还要戳自己的手指头几下,这过程中唯一顺畅的地方是穿线。
简直不忍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