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孔雀点头道:“对,只要是私人土地上的东西,在美国。你想挖就挖,在美国,私有土地所有者拥有的不仅是土地,还包括土地下的矿权,这在当时极大地鼓励了美国人自己开采勘探,走上致富道路。
不过,到了现在,这样的好事就没有了,但那只是在矿权这一项上。文物政府没有重新作出规定,所以只要是在你的土地上发现的,都将是你的,如果想要省点事情,就建立公园、博物馆等公益设施,这样更不会有人来找麻烦。”
程军无语,韩孔雀也只能苦笑,这在国内。可是十分难以想象的。
比如最近,国内就传出来。有一个人买了一座200年的古桥,古桥原属于村民小组,买桥的两万元被村民分掉了。
后来,他们当地的文管部门找到他,告知古桥属于文物,要求交还。并表示买卖文物古迹涉嫌违法。
但当事人却感觉很冤枉,买桥时,他并不知道古桥就是文物,文管部门要求他将桥石无偿上交,那他付给村民小组的两万元钱怎么办?
2014年10月。有人在工作时,发现战国青铜古剑主动上交,该县文物部门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500元奖励。
在国内,这些年随着收藏热与个人维权意识觉醒,民众对于古董文物的归属也争论不休。
这些年有多起上交文物案件,上交者只有少量现金奖励与一张证书,与文物本身价值差距甚远,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
并且,有关部门对于文物的保护不力也受到质疑,有关文物收藏的法律也暴露了不少漏洞。
巧合的是,另外一处地方,也同样是一座200年的文物石桥,最近被施工方拆除,政府人员表示,不知道该石桥是历史文物。
所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内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而美国有,不管干什么都有规定,就算种地、盖房子,人家都有明文规定,这样,只要出了问题,依法办事就行了。
被韩孔雀一阵抢白,程军不服的道:“我国文物保护的有关法规,其中规定:传世文物、祖传文物可收藏、拍卖,地下、水下出土、出水的文物归国家所有,一旦发现,要立即报告有关文物单位,其中包括私人宅基地下出土的文物。
难道这个规定有什么难懂的?还是有什么地方规定的不清楚?既然清清楚楚,我们按照法律办事,难道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韩孔雀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还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吧?”
“这样做有错?”程军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