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上气氛略显窘迫,堂下观审的人群爆发出了一阵嘘声,维持秩序的军士好一阵才弹压下去。
大腹便便的大理寺寺卿崔智咳嗽一声,把尴尬掩饰过去,然後说道:“林隽,本案已经一次三司会审,可谓证据确凿。监於上次会审时你不在场,为彰显吾皇圣恩浩荡,现特重开三司会审。”
“本次会审,你可聘请讼师,为你陈述辩护。如已聘讼师,可传其上堂。”
崔智所言,是向人犯宣布其拥有的合法权利,也是庭审必要程序,彰显了三法司要把此案办为铁案的谨慎和决心。
林隽倒是知道,在大随朝打官司,无论民事刑事案件,和现代社会一样,是可以请专业讼师代理的。
但本案情势紧迫,等讼师看完卷宗了解清楚案情,自己早就狗带了。
“本案,我将自辩。”林隽神情笃定x有成竹。
全场响起交头接耳唧唧嗡嗡的声音。
大随帝国法律T系完备繁杂,各门类的法规敕令律例多如牛毛,而且互相之间又有交叉冲突,不同类别法令之间,还存在优先级的差异。
非专业人士,在审理过程中,因为不熟悉律令条文规定,必然会吃暗亏,甚至影响到案件最後判罚结果。
这种会被砍头的案子,犯人是权贵子弟,却没有聘请金牌讼师,而且要求自辩,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还是对自己的答辩技巧有着无与lb、丧心病狂的盲目自信?
面容清癯的都察院左都御史卢悌提醒道:“根据大随律例,凡申请自辩者,须在完全清醒状态下,方可进行。你昨晚宿醉,应先证明:你现在已完全清醒。”
“哦,大随的律令,醉酒状态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林隽心里表示了解。
怎麽判断是否已经在醉酒後清醒呢?
难不成还会拿出测量仪让我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