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别吓唬我,要命,我没带眼霜过来啊。”夏重掏出自己手机,翻转过手机壳背后的镜面照了照自己的两只大眼睛,眼尾一垂,一张脸都苦兮兮的。

    洛廷卿噗嗤一声笑出声,精致的脸颊露出了到目前为止最轻松自然的笑容,好似一下子有太阳从那笑容里飞了出来。虚弱的脸色被暖阳遮住,只有亮亮的他。

    “小重哥,熬夜才是眼部疲劳的最主要原因。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连眼霜都不用用。”洛廷卿眨眨眼。

    夏重还真凑近了脑袋:“什么办法啊,眼霜那玩意儿是好使,但是贵的要死,要不是迫不得已,我也不想用。小洛,你真有办法?”

    洛廷卿将自己手机递给了夏重,淡笑不语。

    夏重将手机里的东西放大了看,看清是什么东西后,眼睛突然睁大了。

    “绥水的房子上了年岁,不太好了。虽然我很想让小重哥多锻炼一下身体,但是好像赶地铁并不能达到锻炼的目的……”

    “嗷呜——小洛!我爱死你了。”

    “啊,疼疼疼……”

    夏重手忙脚乱地松开洛廷卿的脖子,两人相视而笑。夏重除了感谢,什么都说不出来,多年的默契,不必多说,也足够让夏重了解了洛廷卿的心意。

    夏重的工作就是朝五晚九,因为两人在绥水小城区的房子距离市区非常远。夏重每天都要赶电梯,还要走半个小时才能回去。挤一挤回去就快十二点了。别看夏重表面上能吃,实则体重一直在下降。

    房子的事情,洛廷卿早就有打算了。正好趁着这次,就把他买好的市内的房子送给夏重。看到夏重高兴的样子,他也很满足很轻松。

    因为他现在好像异常敏锐的第六感,仔细思考之后,夏重之前说话吞吐的样子和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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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的衣着都感觉夏重好像瞒着他事情。

    他没有告诉夏重的是,他的确存在着私心。夏重是与他生活了近十年的亲人,上一世的他太孤独了。在夏重走了之后,仿佛打开了某一个开关,他被所有人慢慢抛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