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菲尼克斯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身边的老男人,“如果你是舰队统帅,你会怎么打这场仗”
“倘若我是司令,决不会如此行动。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望枫港,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菲尼克斯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
公正地讲,狄伦的想法并非毫无道理,但他不明白,菲尼克斯要的不是过程而是胜利,快速反应的胜利。
来之前科曼与自己大吵一架,他不希望我离开绝冬城,害怕觊觎他王座的领主们趁虚而入,我要证明给他看,我有这个能力与他并肩作战,同时又不失对绝冬城的绝对控制
可惜海风一直不善。启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随后在猫咬海峡又沉了一艘战舰。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了独夫角。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地段,在马尾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这不能怪我。菲尼克斯想。看看身后吧,五十艘战舰,将近两万骑士、轻骑兵和自由骑手,他们的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压沉了船舷、减慢了行进速度。科曼带着诸侯部属在新月城西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自己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保持阵线我听到了敌人的号角声”狄伦喊道。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他总是说,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菲尼克斯却不这么看,任何时候自己都要注重仪表,就像自己这样,身上的铠甲闪烁光芒,宛如天神下凡。
战列之外,菲尼克斯远眺耸立于峭壁之上的新月城,黑色的建筑贴近柠檬色的天空,其下便是入海闸门。对面,黑压压的全是大小船支,一见船队出现,骚动得像炸了窝的蚂蚁。
他们怕我菲尼克斯高兴地想。有什么比敌人的恐惧更有利的武器呢
“看到了吧,”菲尼克斯唤来传令官,叫他传出自己的指令:发出总攻信号。美丽的砂骑少年笑道,“即便他们装备得再好,也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
狄伦紧盯着对面的海域,看着新月城的船支纷纷散开,仿佛马蹄撞入沙地激起的沙粒,它们在海面上尽可能地散开,形成合围之势,这不禁令老船长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们根本没有散乱,他们在诱敌深入,”他转向菲尼克斯,“放下你的骄傲吧,我的大统领,对面的船支有他们自己的战术,不知道新月城里是谁在指挥海军,反正他们是有计划的,如果我们再贸然前进,后果只能是中计”
“别忘了你是我的参谋和向导,”菲尼克斯原形毕露,恶狠狠地冲老狄伦呲着牙,“如果我们战斗失败,你也休想好过现在,快收起你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给我想办法,想不出办法我就让你尝尝血箭穿心的滋味”
狄伦咽了口唾沫,他见过菲尼克斯用魔法杀人,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残忍魔法,把人的血从自己的身体里逼出来,全身毛孔撕裂、血液逆流,最后活活变成苍白的干尸。他当然不想自己变成那样,狄伦之所以能混迹于狂风巨浪的大海这么多年,自有他的脱身之法,现在不是跟菲尼克斯争论的时候,顾好眼下才是关键,一但仗打起来,谁会在意自己的下落呢。
想到这里,狄伦抬头看了看桅杆上的旗子,“现下是南风,但由于舰队换帆用桨,所以行动不会受影响。我们将跟着潮水长驱直入,但你瞧见了吗,”他指着越来越近的商船和渔船,“那几艘明显是海盗船,他们是来打劫的,也是来跟我们拼命的,所以我们必须全员行动起来,不是他死,就是我活。”
“哼,难道你以为我大老远跑来是为了跟他们扮家家酒的吗。”菲尼克斯瞪了老船长一眼,“打仗自然要拼命,要死人,这没什么可怕的。”
“好,我建议把我们的船分散开,对敌人进行反包围,”狄伦担心地看了菲尼克斯一眼,“但这样作会消耗很多箭支和弹药,还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