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骑之王比索兰达记忆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仿佛被太阳烤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发肤,他体瘦如柴,像一副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他一身镶钉皮衣和锁甲,黑丝披肩由一颗铸铁狼头衔住,衣襟前染满不知名的液体,由颜色判断,应该是深红色的酒或某人的鲜血。一缕花白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公主殿下,去跟老爸打声招呼。”索兰达推了阿奇拉一把,后者已经被解下十字架,换上干净衣服,但没人给她清洗伤口,皮肤上到处是溃烂的坏俎和散发着恶臭的浓疮。她能活着,多亏了身后的卡图鲁用魔法给她续命,但他不认为她会领情。
“欢迎回来,我的孩子。”老狼沃格森坐在他的狼皮王座上,据说他的双腿自半年前开始萎缩,现在已经百病缠身,不能行走。但老家伙看上去依然精神矍铄,颇有王者风范。
“父王,我回来了。”菲尼克斯越众而前,向父亲行了一个标准的躬身礼。英俊的王子动作优雅高贵,让人丝毫联想不到大殿里三十多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就是他制造的。
沃格森哼了一声,目光落在索兰达脸上:“亲爱的孩子,你长大了,来,走过来让你的狼父看一看。”
索兰达厌恶地别过头,“狼都被你杀光了,你没资格称自己为狼父。”一天前,索兰达还在狼牙堡,沉浸在与菲尼克斯汇合的惊喜之中,有了小菲的魔法,他们如入无人之境,不到半天时间就拿下了饮马泉。他们在砂骑王的大殿里没遇到多少抵抗,这很不对头,老狼要么是真心无力抵抗,要么就是设好了阴谋等待自己往里钻。小心,一定要小心。
“狼把食物都抢光了,人就只能吃狼。”沃格森咧嘴而笑。
“就像砂骑国对待盛夏国的态度?”索兰达也笑了,大喇喇摆弄着手里的匕首,“可是狼的数量太少就跟太多一样危险。”
“谢谢你的谏言,我会重新考虑人与狼之间的平衡关系。”沃格森皱着核桃皮一样的脸,注目于索兰达,“我亲爱的孩子,我一直想把你嫁给我的继承人,可惜沃尔夫死了,我能给你的只有你一直深爱着的小菲,如果你希望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再度恢复正常,就请接纳老沃格森的请求,跟我的小菲完婚吧。我将率领砂骑国臣服于盛夏之国,盛夏国的勇士可以永驻狼牙堡。”
索兰达与菲尼克斯面面相觑,老狼会投降?这不可能。虽然阿奇拉一再声称沃格森将不久于人世,但不代表他会轻易屈服,索兰达更是不信不可一世的砂骑之王会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的国家。“菲尼克斯是我的人,我们早已在血月与繁星的见证下结合,你的沙漠还是留给你自己作坟墓吧,我只想要你的命。”
“我就在这里,来拿啊。”沃格森摊开双手,作欢迎的姿势。
索兰达从卡图鲁身后摘下长弓,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将沉重光滑的紫杉木拗弯,黑色的箭杆,白色的羽毛,只要手指轻轻一抖,便可取敌人的性命。
“不!”老狼叫道,接着发觉自己的失态,忙以一阵剧烈的咳嗽作为掩饰,“我早晚会死的,这你完全不必担心。不过,你难道不希望你们的婚礼在双方父母的祝福中进行吗?你那么爱小菲,又是盛夏之国的大公主,未来的女王,你不希望你们的婚姻是名正言顺的吗?”说实话这番言辞很有煽动性,索兰达需要一桩有利的婚事来巩固自己的王位,如果有砂骑之王出面主持,事情会顺利得多。但那又要付出多少代价?索兰达早就知道老狼没安好心,这事得自己想办法,不能上他的当。
“我已经是女王了,”索兰达高抬着下巴,“我会册封我丈夫为盛夏国的亲王,与我共同统治,你的那些繁文缛节对我们毫无意义。”
“如果,你的丈夫是砂骑国的新任国王,那情况就会大不相同了吧。”老狼眼里闪着狡猾的笑意,“国王而非亲王,连小孩子都能分出他们之间的不同,你是个好战的小家伙,你嫁给其他国王的机率可不高哇。”索兰达很想现在就用箭射烂他那张阴险的脸,但他说得没错,自己绝不会嫁给别国的国王,而菲尼克斯的身份地位又不够尊贵,如果靠抢的,现在自己就可以要了老狼的命,把王位抢过来,可是顺位继承和政变篡位是不一样的,前者受到律法和道德保护,而后者则只能招来唾骂,自己已经是个篡夺者,相信现在欧洛普斯大陆上没人不在咒骂自己,我不能让小菲也走上我的道路,如果老狼愿意退位,再让他活两天又有何不可呢。
沃格森看出索兰达眼神里的松动,忙趁热打铁:“我已经写好了让位诏书,加盖了王家印信,只要诏告天下,菲尼克斯就是砂骑国新任国王。”他从手边的粗木板条桌上拿起一卷打好封蜡的纸,示意索兰达过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