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泽地中。
他们是一群悍匪,经常盘旋在圣天堡周围,平日也是依靠烧杀劫掠钱刚来这里的新人,得到钱财前去花天酒地。至于钱财花光时,也便是他们再次出来化作悍匪之时。
并不是什么天荒境的修士都去烧杀劫掠,毕竟也有一些实力很强的天荒境修士,喜欢独居一人,潇洒一生,面对这样的人,他们是不去抢劫的,那无疑是自寻死路。
也从侧面印证,他们需要很好的眼光,否则一个看不好,碰上一颗硬钉子,轻的缺胳膊少腿,重的必死无疑。
别看很冒风险,却有数不清的人在做,毕竟风险越高,利益越大,没有风险便没利益。
一名刚刚换上来的悍匪目望边缘沼泽地,发现前方正有一个青年修士,浑身穿着很是简朴,却驾驶着一头候鸟飞禽。
顿时,他面露喜色,回过头潜入黑雾中,跑到一处雾气比较稀薄的地方,对着一个黑袍男子兴奋道:“头,又来个新人,看上去应该是去蛮荒古域的。”
“哦?”男子淡淡一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方什么实力?”
“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刚迈入天荒境还未巩固境界的修士,骑着一头候鸟飞禽,别看他穿的破烂,那鸟可值钱了,咱们弄过来卖掉,也是一笔大数了。”小弟解释道。
“候鸟飞禽?”男子愣了下,随即大笑:“奶奶的老子纵横江湖数十载,还是第一次碰到有新人骑鸟来的,别看这鸟修为很低,但其价值可不小,能卖足足上万。”
“而咱们有三个天荒境前期的兄弟,干掉他轻而易举,所以岂能放过他?兄弟们走,今天灭了他,到时咱们去喝酒吃肉玩女人。”
男人说着本能的舔了舔嘴唇,眼神露出一抹贪欲,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是天荒境前期,迈入天荒境足足十年了,实力很是老道,加上队伍里其他两个天荒境前期小弟,足矣干掉陈煜这种刚迈入天荒境的。
“好列,就爱跟着大哥吃香喝辣!”
“干他就完了!”
一群悍匪兴奋无比,快速起身向不远处的黑雾沼泽中狂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