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草鞋已经磨破,脚趾踩进带着青草的湿泥里,拔出时发出清脆的声音,高歌想着回去后要找时间编双草鞋了,眉头又皱起来。他是东山亭的邮卒,要负责东山亭和东山亭下属里之间的信简传递,本来就没有时间,可恩师吩咐的每日功课,他也不能不做。
十年前,他救了一位满身是血的任侠,任侠教了他内息功夫,收他为徒,可他太笨,‘一、二、三’三个字学了就忘,恩师一气之下离开了,但恩师让他每天把这三个字用剑写一万遍,他一直听着。
剑是恩师留下的,早就折断,他找地方埋了,用柴刀也挺顺手。
“驾!”
忽然有马蹄声响,有人从身边飚射过去,高歌的肌肉绷紧,又连忙低下头,他只有一米的身高,特别矮小,弯腰钻进草丛时,就好像没这个人一样。
可这时,后方又传来大笑的言语,有人高声呼道:“季然兄,暂且稍等。”
一头灰驴在身边停下,高歌还是低着头,只能看见驴蹄子,有人从驴背上下来,入眼是雪白的细布鞋,干净的鞋踩在青草泥地上,看得他心里一颤。
“只是这一双鞋,就够我吃好几天饱饭的吧?”高歌舔舔嘴唇,忍不住这样想道。
而此时,下驴的那人靠近了,也听见骏马往回奔驰,有人站在自己身边,惊讶的咦了一声,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掌就抓住自己的手。
高歌忍不住缩了缩,他手掌有泥,不干净,怕得罪了贵人。
而贵人抬起他的手掌,指尖抚过他攥着的破旧柴刀,蓦然大笑:“季然兄快来,正主找到了!”
找到了?找我?做什么!
高歌吓了一跳,生怕什么地方得罪了贵人,浑身抖如筛糠。
不管找他做什么,反抗的话,他不敢。
他无爵,只是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