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福尔摩斯先生,你为什么会来到哥谭?你又住在哪里?”
时律意识到接下来是要考验演技的时候了。
“我住在伦敦,韦恩先生。”
“等等,你知道我的名字?”
“刚刚那本书上写了赠给托马斯韦恩,也许我可以冒味的认为那就是指您。”
托马斯狐疑的看着时律,不可否认的是,一开始在击倒劫匪时,他是非常感动的,因为哥谭竟然还有好心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多么稀有啊。
但当他看到来人的穿着,听到他问出的话时,这种欣慰的感觉就消失了。
不提那复古的穿着,因为也许有人是追求这样的时尚的,可是这里是美国的哥谭,他却问伦敦怎么走,好像离得很近的样子,之后更是自称名字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显然是有精神问题。
说不定是扮演侦探上瘾了,以至于分不清楚自己是谁。
本着他帮助了自己,而哥谭的夜晚又太危险的原因,时律才被带了回来。
“事实上,也许我经历了了不起的旅程。”时律把一直拿着的手杖放下,从怀里掏出那份报纸,接着装作犹豫了一会的样子才把它放在桌上。
“我认为您是可以让我信任的。”
托马斯·韦恩拿起那张报纸,有些惊讶的把它看了一遍,这是一张正经的伦敦报纸,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无法找出错误,只是它是一张十九世纪的晨报。
什么意思?
这个人要我相信他是十九世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