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还要靠林婕解决。林婕虽是在这儿久住,却不怎生火,一般都是在清县的街上随便吃点儿。这一年半以来清县出现了很多规矩,譬如林天的魂士吃饭不用拿钱种种。王字当头,林天知道这种事情对他的统治没有半点儿好处,甚至会贻害无穷,可是他不会去制止,因为这些可悲的魂士只有寻找另一批人倾泻自己的可悲,转嫁自己的不快。武王给他们丰厚的粮饷他们并不在乎,这些人出来做魂士为的就是能肆意使用自己的力量,同时显露自己的威严。
人这种生物真的很奇怪,整日提心吊胆担忧着,怕别人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一脚将自己踩扁,故而到处找比自己低一点的人去踩,为了让自己站得更高一点告诉别人我也是踩人的人你不能踩我。不止林天座下,我估计国中所有武王麾下的魂士都是如此,是一些惶惶不可终日的虫豸一样的人。支撑他们干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爬的更高一点,到魂伯再到魂侯,大概那个位置就很少有人能把脚搬到自己的头上。
林婕到与这些形形色色的魂士不同,一直保持着极为矜持儒雅的状态,作为大东林氏的一个标杆或者广告。对,她就是他父亲的形象代言人。林婕已经与我家小区附近所有的餐馆老板熟络起来,他们知道她是一个魂伯却以高于魂侯的规格来招待她,只收取很少的费用,呈上的是转为她定制的菜谱。如果愿意,林婕一通电话就可以叫某一家的老板亲自送上饭菜来,必是由长得最好看的男女服务生跟着,将四层的笼子挑过街送上楼,然后抽出十六道菜。
我请她帮忙联络金厨酒家的老板,循着记忆点了几道菜——与当日父亲宴请廉颇子龙时如出一辙,偏要他大量的散酒来。老板跑得比上次要勤快许多,几乎是刚放下电话,便见两三人拎着各色菜式与酒进入小区,同那两个傻瓜一样的保安寒暄几句,即走过迅速抬起的横杆。我躲到屋里,不想让老板看见。
“哈,郡主。”我听得老板叩开门,往里一步,便让出过道令那两个服务生把菜端进来。他们把饭菜搁置好,乒乒乓乓地准备好碗筷,就脚步匆忙地走出去了。我印象中老板肥头大耳满面油光,若是大献殷勤,该是挺滑稽的模样,于是拉开一道缝往外瞧,却见到一个身形瘦削的男人。听声音是他没错,可那皮囊······
“承蒙郡主垂爱,小店用最好的食材给您做好的菜。”
“谢谢老板了,做得挺快的。”
“抬举抬举。咱们这个火候肯定到位,您别担心做得赶烧不好啊。”
“不会。”林婕给老板结了帐,把他打发走了,欢欣鼓舞地蹦到我跟前,“吃饭喽。”
我从里屋走出来,叹道:“上次他来送饭还很胖呢,就走过这一段路,坐电梯上来都要喘,满头大汗。现在怎么瘦成这样了。”
“看来你认识他很久了。我就记得刚搬过来时去他那儿吃饭,碰到一伙魂士不付账还打人,好像是成天在这附近吃喝搅闹惯了。哼哼,我怎么能让他们欺负一个好人,就出手教育了他们。”林婕说着往我的碗里夹了一个鸡腿,“这个老板经常生气,好像得了什么病,没有胃口吃饭了。”
空具一身好厨艺,做佳肴无数,自己却无从下口,这是厨者的悲哀。我引动阴气逼出廉颇的魂核,将他捧在手中,慢慢送入挂在墙上的画卷。那彩墨立即揉成一片,渐渐凸显出实体。先探出刀。里头的将军看不见外面的景象,先把刀伸了出来,直接扫到餐桌上,险把一桌子的菜给掀翻了。林婕护着那桌子,我则于外部捉住廉颇的大刀。当中那将军感受到外力,便探出头大喝道:“谁敢掣吾金刀?”
老将钻出一个脑袋,有了视力,一见是我就放松下来。他徐步走出,把刀立在墙角,思量不妥,怕一会儿震倒了在劈过来,于是搁到大门一侧。廉颇空捏了捏手,目光扫过周身,笑道:“这一副新躯体好,没有多少伤。虽然只有阵级,但配合上颇的经验,犹能不输良级。”
“廉颇快来吃饭,你记得那天的宴席么?”
“颇要先敬君父君母,而后敬吾君。”老将一面抱拳揖礼,一面跪下去,正对着我,“这一次颇不负主上望,再不会被任何人打倒。”
我拉着廉颇喝酒,因身体不适,只能屡屡沾唇,看着他大口喝酒。自廉颇将军府处顺流而下的故事,我一一讲给他听,甚至不忘将瀑布上游的鲤鱼。林婕听到雪镇即垂泪,听到亡魂断,更在侧抽泣不能自已。那一夜她走了,我没有追上她,可也许正因如此,我们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只是我最后描述到我穿着鲲鹏甲抱帝子出金銮,受百朝万代君臣朝拜的时候,她有一点落魄。谁不希望位于高台之上,为九五之尊的人是自己呢——还是说她希望我抱着的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