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张牧赶到他们的帐篷时,哨兵已经被狼崽子拖进去了,躺在厚毯子上,还在昏迷。
“怎么样了?”这件事一下就闹得沸沸扬扬,整个营地都知道了,张牧也高度重视,“什么时候发现的?”
“下雨的时候。”少年已经换了干燥的衣服,头发还没来得及扎上。他坐在哨兵的旁边,宋捡在他背后,用小木梳一下一下梳理他半湿的头发。
宋捡能听出小帐篷里多了一个人的呼吸声,但更多的注意力都在梳头发上。小狼哥的头发越来越长,都过腰了。张牧的副手们说,小狼哥跑起来的时候,头发很漂亮。
漂亮,宋捡对漂亮两个字没概念。但哥一定漂亮。
张牧看着地上那个人,他的衣服确实是哨兵最常见的迷彩装,军靴,旁边是一个黑色的单肩背。张牧弯下腰,从哨兵的领口拽出东西来,是他的金属牌。
牌子上打着编号。
“把他送到我的帐篷里。”张牧对副手们说。有哨兵出现,不算是好现象,说明他们离联盟军或野军的基地太近了。
这些年,两边交火频繁,谁也不肯服输,在战争中死掉的人比死在天灾里的人还多。
有哨兵出现,通常意味着危险。
宋捡听着他们的谈话,很失望,原本还想等这个哨兵醒来之后问问他呢,结果就这样被送到了张牧的帐篷里。
等到哨兵被副手们搬走,宋捡编好了小狼哥的辫子。他已经很会编头发了,喜欢把小狼哥打扮精神些。他记仇,流民营地里的人,早些年都叫哥是又脏又野的狼崽子,现在哥越来越精神,他们又说他英俊又能干。
人类真是说变就变。
“哥,他们为什么把人带走了?”宋捡跟着一起站起来,最近身体长得太快了,前几个月的新衣服,今天肩膀那里又发紧。
裤子也是。前几个月到脚踝的长度,现在才将将到小腿。
少年用布擦干宋捡的头发,看着他小狗一样的眼睛。“不知道,你不要问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