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的二哈露出嘲讽脸,小胖狗一边去,我要保护小主人。
陆芸从厨房端出一个大公碗,“子高,过来喝汤了,今天可是你最爱的玉米排骨汤哦~”
二哈闻到味道,甩着尾巴跑到陆芸的身边,“汪汪~”
“二哈,你现在还不能吃,要等骨头凉了才可以。”陆芸把二哈当成自己的家人,重新进入厨房,再出来的时候,手上端了一个盘子,里面是二哈最喜欢的骨头。
“汪汪~”还是女主人最好,跟着女主人有骨头吃。
门外的小胖狗也闻到了骨头的香味,不请自来的进入陆芸的家中,它也想要吃骨头。二哈发现小胖狗,一爪子拍到小胖狗的脸上。出于体型,小胖狗横向发展,但是没有二哈高大,胜负眨眼之间决出,小胖狗嗷呜一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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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相亲那天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沙霸天完全忘记和自己见面的女人长什么样子,又是哪家的千金。他现在才二十七岁,还很年轻,结婚的事情可以放到三十几岁再说。
他想起一个人自己还没有联系,拨通电话,这次出现在耳边的终于不是忙音。
“倾城,你是不是又回到乡下去了?”
“我,我觉得城里的生活不适合自己。”
“你和我同龄,咱们在二十岁的时候从那里出来,一晃已经过去七年,你还没有适应城里的生活?”
“要你管,比起这里的高楼大厦,我更喜欢绿水青山。”
“我看你不是喜欢绿水清水,而是不想要公司的那些麻烦。”
“咳咳,我是公司的一把手,里面的很多事情需要我处理,请你不要传播我的一些不好形象,否则我将申请律师对你提出诉讼。”
沙霸天松开领带,用力叹气,电话的另一头是他的好兄弟——赫连倾城,听名字像是女的,实际上是个货真价实的爷们。他们的爷爷是好友,在好几年前达成共识,孙子辈要在老家乡下长大,所以他们的童年是连在一起的。可能是属性问题,他们很喜欢自己生活的环境,忽然换了一个地方就产生了类似水土不服的反应。沙霸天比赫连倾城更快接受城里的生活,另一个人则是变成双重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