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妮小说阁>灵异>【AB】beta特工 > 有钱人可真混乱
    约瑟霍尔公司是中央星系最负盛名的综合公司之一,雄踞在《财富》杂志世界五百强公司排行榜上第五位,总部位于首都星,业务遍及全星系70多个星球,国家和地区,以广泛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涉及农业、营养、酒水饮料、时装及皮革制品、香水及化妆品、钟表及珠宝、精品零售、家居与建筑、影视与传媒等众多领域。这样一家大公司,由三家财阀家族控股,分别是优西比乌斯家族、轩尼诗家族和霍尔家族。优西比乌斯家族是霍尔公司最大的股东,牢牢把握着约瑟霍尔公司40%股份。

    优西比乌斯家族就是靠着纺织品发家的,然后在一代又一代的资本积累中,产业早已经从纺织业扩张到酒水饮料、时装及皮革制品、香水及化妆品、到了现在,优西比乌斯家族的手甚至已经伸到了影视与传媒行业。

    尽管目前来说,亚摩斯?优西比乌斯仍然是整个家族掌门人,但是实际上佛洛依德已经接手了大部分家族事业。亚摩斯?优西比乌斯早年是个高调又放荡的富二代,他很幸运,有一个手段了得的母亲扶持他登上家主的高位,尽管在位期间他似乎没做出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绩,他很幸运,生了一个聪明过人的alpha长子,很早的接下了他的大部分重担,那名长子,也就是佛洛依德,是他与第一任妻子凯瑟琳所生的alpha长子,叶丽莎则是第三任妻子杰西卡所生的omega女儿。

    叶丽莎某些角度倒是和佛洛依德有些相似,她拥有一头浅棕色的长发和浅蓝色的大眼睛,让她看起来就像橱窗里的芭比娃娃,不过,她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记忆点,应该是身为一个女性omega,她却有着174的身高和偏深色的小麦色肌肤,看起来高挑,紧致又健康,站在一群白皮omega模特旁边时,简直是鹤立鸡群。目前,她是一个知名度相当不错的时尚模特,走过很多场时装大秀,社交媒体上也拥有许多粉丝,但是她也被不少人诟病,认为她是个虚有其表的关系户模特。

    虽然她的工作合约签在佛洛依德控股的演艺经纪公司之下,但是社交媒体上,她并没有和佛洛依德有过任何接触,甚至连一张合照都没有,不过赛赫特却发现了她和另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有不少接触。那个人全名为西里尔斯?优西比乌斯,男性omega,今年22岁,是亚摩斯第四任妻子杰奎琳?克劳馥?优西比乌斯所生。佛洛依德和叶丽莎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但是长得都还算比较相似,比如他们都有棕色的头发,偏冷色调的眼睛,而这位西里尔斯拥有一头金灿的长发和淡琥珀色的眼角微微向下的大眼睛,佛洛依德和叶丽莎像是现代商务剧里行走出来的精英,带着一丝冷漠的疏离,西里尔斯则更像是古典油画里走出来的贵族少年,充满着朦胧的故事感。

    当然,这也可能是和他复杂的职业身份有关——一个知名时尚设计师、艺术家兼网络红人,正也因此,网络上对他褒贬不一,有的说他是约瑟霍尔公司捧出来的资本的产物因为他的联名款都是与霍尔公司旗下的品牌合作,是一个只有美貌实质空空的花瓶omega,除了加深大众对omega的刻板印象以外毫无用处,也有的人觉得他美貌家世与才华并存。当然,赛赫特是铁血钢铁直男beta,对艺术毫无兴趣,西里尔斯的作品,在他眼里和购物网站上的批发货没有区别,他完全掠过了资料里对西里尔斯的绘画作品的繁琐复杂的叙述,转而把注意力放到了另一个不容易被察觉的细节。

    西里尔斯的生母杰奎琳?克劳馥和佛洛依德的生母凯瑟琳?克劳馥,两人竟然有着同一个姓氏,难道她们是姐妹吗?赛赫特查了查,媒体平台上几乎没有相关的新闻,大概是优西比乌斯动用权力把相关信息封锁了,他又去星系政府的网站查找了一下,发现这对克劳馥姐妹的消息被封锁了,以他的权限无法查看,这只有一种可能,克劳馥姐妹是中央星系的高级别军兵的亲属,政府为了保护军人封锁了消息。

    在这一夫多妻制度的世界,一个富豪娶了一对姐妹为妻子并不少见,只是克劳馥姐妹的背景过于特殊,才会引发了赛赫特的疑惑,一番查找,思来想去,赛赫特依旧没有头绪,这些线索都太过于零碎,难以推测出与佛洛依德罪名的关系。

    显示屏上显示着佛洛依德,西里尔斯,叶丽莎三人的图片,赛赫特盯着西里尔斯许久,不知道为何,他总有一种预感,似乎这个叫西里尔斯的omega,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人物。想了想,赛赫特点击鼠标,把西里尔斯的资料拷贝下来。

    两天后。

    晚上八点整,xx酒吧。

    酒吧内部的装修带着浓厚的中古时期的老钱风格,白底金线花纹的墙壁之下,铺着柔软的米色异域风格地毯,天花板上吊挂着光彩四溢的水晶吊灯,看起来奢侈而雅致。

    赛赫特并不是第一次来这个酒吧。

    上一次来,是七年前,他第一次做卧底任务的时候,那一次,正在交易的关键时刻,在场的一个证人突然出卖了他,可恶的毒贩在盛怒下举枪打爆了他大腿上的血管,幸亏组织救援及时,不然这个酒吧就成了他的丧命之所。

    “先生,请问您有预约吗?”服务员走过来,面带礼貌的微笑。

    “我找叶丽莎?优西比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