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寻说这话时,看似咬牙切齿,实则批判之心并不重。像他这样的人,平日里的生活过于单调,神经永远紧绷着,一颗心每时每刻都在考虑算计与被算计。
偶尔外放出一点其他的情绪,倒显得十分奢侈。
就连被这一句话搞得惊疑不定的沈大小姐,都不禁分出闲心多看了一眼。
狗男人性子虽然苟,但这张脸长得是真耐看。穿书这些天,她已经两次见过方焱——这个作者的亲儿子,据说是整个世界中颜值巅峰的男人,即便沈玥对他没有好感,也无法随意开口抹黑他的颜值。
但,承认男主长得帅,是因为他五官和面部轮廓确实优异,但整体的风格却让她欣赏不来。
那张全球女生初恋脸放在学生时代,或许确实很吃香,乍一看过去,宛如书中走出的翩翩美少年。
唇红齿白,气质温柔却带着疏离感,笑起来的样子让人仿佛见到了骤降凡间的天神,心生向往,但不可触碰,否则便是僭越。
沈玥承认,大约七八年前,她也曾喜欢过这一款,甚至因此送了高中校草一整个月的巧克力。
然而,当那人身上的冷淡被打破,尽数消散,原本似波澜不惊的眸子看见她也会闪出喜悦时,沈玥突然就觉得没意思了。
后来仔细一想,她当时或许就是欣赏这人冷漠疏离的样子。
大概所有女孩心中都曾经有过这样一长腿校草,就像男生心目中的白衣校花,要说真有多喜欢,也不见得。
不过是得不到,所以愈发想之念之罢了。
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就是这种距离感。
说了这么多,其实和方焱的性格没什么关系。毕竟人家是霸总,而不是什么校草。
她只是单纯的不喜欢那张脸而已。
美得让人回忆起以前干过的蠢事,总免不了有那么一丝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