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召唤乌鸦的……像是超级英雄一样的能力是他拥有的,还是“他”拥有的呢?
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拥有这种能力的话……
米歇尔婶婶是不是就不会被杀?
耳边突然传来了“他”的低语。
“桑德斯,看见了吗?我的能力?所以要不要考虑,和我融为一体?”
桑德斯没有回话,他虽然愤怒,但是最基本的理智还在。
他清楚,如果自己答应了“他”,“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自己这个主人格吞噬殆尽。
而且,在“他”彻底占据他的身体后,一定会在外面大开杀戒,滥杀无辜。
他不想“他”这么做。
可笑不可笑,明明自己都已经杀了那么多人了,他却还有着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甚至想好了,只要在他复仇成功之后,他就去自首。
把杀死安瑞斯,还有现在“他”所做的一切都承担下来。
“你真是榆木脑袋开不了窍。”
“他”许是听到了他内心的想法,开口嘲讽道。
“为什么不选择和我融为一体?明明这样对你我都好。那该死的破法律和破道德有什么好的?”
桑德斯没有理“他”,只是继续看着“他”是如何杀死那群警察的。
他看见,那群被赶来的警察被“他”召唤来的乌鸦啃食成了一堆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