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别说,易十三忽然现,在这神域里面每个人的酒量都很好,当中就要数这些猎户的!
在之前,易十三就曾经遇到一群猎户,他们的酒量是一个厉害,就连易十三都感觉喝不过他们。
如今这猎户随身带着两个酒葫芦,可想是多么的爱酒了!
“来,我这还有点肉呢,一边吃一边喝,我们往这什么程家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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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一边与易十三并肩走着,一边掏出一袋牛肉干来,然后两人就这般一路吃喝地往程家村走去。
在这一路上,易十三知道这猎户姓王,名叫守财,是一个地道的猎户。
而他的名字则是他爷爷给起的,原因为他,就是因为他爷爷见村长的儿子叫王守财,家里有钱风生水起,所以也就给自己孙子起了这么个名字,希望他也能像村长家的儿子一样,成为一个不差吃穿的人!
只可惜,同名不同命,那王守财的确有吃三辈子都吃不完的财宝,可易十三眼前的这个王守财一生简单,一直都只是个猎户,除了饿不死,基本上没什么能剩下来的东西!
“咦,对了,财哥,你既然不是这程家村里的人,手里也没带什么礼物,到这程家村去是作甚啊?”易十三虽然对神域里的所谓习俗不太明白,但也知道在这地方里面,求人办事多少要带点东西,那礼物是最直接的方式。
可这王守财一身只带着自己吃喝的东西,再者就是一把弓,十来把箭,这根本不像是探亲,也不像出远门,所以让易十三莫名有些好奇起来!
王守财尴尬一笑“呵呵,兄弟别笑话我哈,其实是因为我们家那片山已经没多少野物了,所以我特意跑来这地方看看,想要去我表哥家住上一阵子,而我表哥就住在这程家村里头!”
易十三苦笑道“原来是投靠亲戚啊,不过……不过你怎么连衣服都不带呢?”
王守财摆了摆手“那东西带着费劲,我又不是出来好久,不过是个把月而已,就穿这身就行!”
“我出门的时候,我娘还给我带了点东西,让我去给我表哥,可我觉得麻烦,所以就吃掉了!”
“吃掉了?”易十三终于明白了过来,抬起左手,将自己手里的牛肉干展现在王守财的眼前“该说的,该不会是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