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讲究的东西太多了,沈跃不用想也知道,这肯定又是不能往外说的。

    瑶瑶不说,他也不问,就像他跟余明秀离婚的事儿一样,谁都不去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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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鹏二十九号下午才到,小伙子今年才十八岁,人长得很精神,穿的也特别时髦,这年头想在街上看到穿红色棉衣的小伙子,还挺不容易的。

    葛鹏在理发店当学徒工,已经一年了,头发是烫过的,一头的卷发,而且还披肩。

    瞧着特别有范儿,沈青梅刚看见儿子就皱起了眉头,她都不敢认,这才出去打了一年的工,怎么就招摇成这个样子。

    穿得板板正正的多好,现在这模样瞧上去,不知道还以为是女的呢。

    “妈你这是老思想,男生怎么就不能烫头、不能穿红衣服了,这好看着呢,这是时尚你不懂。”葛鹏跺了跺脚,这天气是真冷。

    别看他上面穿着棉服,可是为了好看,牛仔裤里头就穿了个薄毛裤,棉裤穿上去太丑了。

    鞋也是单鞋,他实在是没钱买棉鞋了,去年从老家带过来的棉鞋又太丑了,他都是在宿舍穿着保暖,从来不穿出去。

    沈青梅也还没发现儿子穿的那么单薄呢,她现在就是看不惯这时髦的打扮,她也来城里好几个月了,也没瞧见有几个小伙子打扮成她儿子这样的。

    “你这就是老派,你好好看这肯定是好看的。”葛鹏对自己这一身很满意,他手里的钱能置办出这么一身行头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他在理发店其实就当了三个月的学徒工,之后就是正式的了,但是老家那边不知道,所以他之前都是按照学徒工的工资去寄的,挣下来的钱都花在身上了。

    “妈,看看我给你买的红围脖,这颜色多正。”葛鹏美滋滋的献宝,他的眼光绝对错不了。

    沈青梅就有些一言难尽了,这是儿子的孝心不假,摸着也挺暖和的,肯定不便宜,可她都这个岁数了,带这么红的围脖出去,那不成老妖精了。

    还不如瑶瑶给她挑的那些,又体面又好看,穿出去那也是挺洋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