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人眼里,小孩大抵只分为两种。一种听话,一种不听话,一种讨喜,一种讨嫌。童年的俞嘉祯,便是无限接近于前者的。
七岁那年,他到圣托马斯小学读二年级。那时他不仅熟背了四书五经,擅长叠被洗衣,还很会将短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就像报纸上那些大人物似的。简而言之,他在成长的过程中,自己便补足了家中母亲的缺失,因为真正的母亲被父亲气走了。
而他的父亲俞梓昌,与他完全相反,则是一位极其讨嫌的成年人。
俞梓昌曾妄想着科考致仕,考到四十来岁,俞家族谱里仍旧只有道光年间出的一位举人,后来突然闹什么革命,科考作废了,反倒饶他一个台阶,使其不至于汲汲功名,潦倒老死。凭他如此折腾几十来年,俞家仍未完全破败,甚至还有足够的余钱,能叫他讨一个老婆,生一个儿子,而避免了绝后的不孝。
俞嘉祯便是这么一块宝贝。
圣托马斯小学建在法租界内,是一所教会学校,其中的学生十有八九在这片租界里生长,剩下的几位,则是学校每年特批的名额,专留给成绩优异的平民学生,并免去五成学杂费用,以彰显上帝的爱。
俞嘉祯赶着了,上帝的爱不知怎么降落在他的身上。这事一出,俞梓昌老泪纵横,几乎等同自己中了举人一般。他接到通知,圣托马斯的学费贵得离谱,五成十成都不作区别,但他只捻一捻胡子,甚至无须咬牙,便拍板签字,将宝贝捧着送出家去。
于是俞嘉祯生平头一回见识到法租界的面目,也是生平头一回踏进圣托马斯小学的大门。
正是在这所学校里面,他撞上段志初。
俞嘉祯是个聪明孩子(可见上帝之爱也并非全然无私),他知道自己靠不上爸爸,便想出一些别的法子,以不至于在同龄人中落了下风。
首先,正如前文所言,他顶人讨喜欢。有时讨喜与讨喜是势不两立的,譬如你讨了老师的喜,就难以避免要得罪一些同学。俞嘉祯却无师自通地寻到了其中的平衡。
这平衡微妙地建立在段志初身上。
七岁的俞嘉祯,除却聪明以外,还拥有叫人爱不释手的好脾气。开学没有多久,大家都知道要借他的作业,抄他的试卷,战争便围绕着他的书桌打响了。
他有一张极小的脸,与一双极大的眼睛,大眼睛上挂着长睫毛,小鹿似的忽闪忽闪,永远带着三分无辜。无辜于这场战争,无辜于罪恶的一切。
段志初则更像罪恶的一切。他不讲礼貌,不讲情谊,想要什么,很自然地就要拿在手里。起初俞嘉祯的身边坐着一位小胖子,那小胖子与段志初算是同一类货色,揍跑了班里不少同学,才占据此处得天独厚的好位子。
那时段志初是不屑于这场战争的,他完全能够坦然地交一张白卷而不脸红,至于作业一流的杂事,更不在他忧心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