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迷路了
红通通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处,格里斯骑着这匹刚刚被他命名为骨头的战马上,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狂奔着。
好吧,虽然骨头这样的名字十分恶俗,但不要期望格里斯会有什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观如今还停留在骷髅形态,真要放一个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头那空洞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个早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里斯就醒悟到这个问题。
此刻的骨头早就没有昨天刚从子爵府里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没洗过一样。实际上这时的骨头身上还很干净,而且一丝汗水也没有。
再过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彻底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但是在这之前,格里斯还是可以用它赶到目的地。格里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远望森林。
远望森林是一个阔达数万平方公里,横贯数个大帝国,延伸至蛮荒边境的辽阔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里面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猛的野兽和魔兽,传说中更有巨龙盘距其中。
物种丰富,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树这种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队伍过去了,格里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重复投入,不如去远望森林碰碰运气。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里的纪录,如此一样,骨头这匹血统并不算优良的马终于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马形象惨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刚刚诞生就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这样,它的灵魂之火也虚弱到了极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应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里斯也不为难它,跳下马后撕开蒙在骨头眼前的布,然后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活力退尽,外形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回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回去了,干脆在这里就把它放生吧。
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个刚诞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里斯的指挥下,虽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该做什么。现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愣着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里斯回过头来,用灵魂询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流是灵魂来进行的,根本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文字。
不过格里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根本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从骨头的灵魂里,格里斯只感觉到一片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