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妮小说阁>竞技>篮球,人生 > 第二百七十四章 传球版洛秋夜
    一对一强,可以被视为好球员。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破坏对方防守阵型,可以被视为球星。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并能合理分球的球星,可以被视为核心。

    ……

    冯筝在奔跑。

    篮球场长8米,宽15米,在40分钟时间里始终有10名球员追逐唯一1枚篮球,假设每队正好能够拥有球权一半的时间0分钟,某一名球员从开局到终哨都留在场上,将0分钟再除以球队上场人数5,那么这名球员控球的时间大概是4分钟。

    冯筝变向,在右侧底角三分线附近绕过郭无忧。

    所以我们打一整场摸到篮球的时间或许不过4分钟而已,再刨去投篮、传球等球在无人掌控状态下的飞行时间,或者除掉出界、捡球、死球等状态下的无用时间,当然还有些情况,比如你没有得到队友的认可,始终你听到的不过是“去抢篮板”、“别挡路”、“过来给我挡人”此类消极的混账话,那么只好恭喜了,因为你摸到球的时间还要远远于4分钟,这个结果是否跟你印象中的持球时间有所出入呢?

    冯筝加速,冲刺到篮下躲过舒不知,再绕过曹飞。

    原来一场比赛篮球呆在我们手里的时间不过寥寥,那么问题来了,你还会为了屈指可数的机会奔跑整个40分钟么?

    冯筝反跑,在另一侧底角绕过洛秋夜,瞄着45度三分线冲去。

    每个人的答案应该都不尽相同吧,就像时候某个特别的时刻我们有感而生的某种情绪,从那之后便成了我们的梦想一样,多少人会为其奋斗拼搏终生,又有多少人任其消散凋零无奈放手呢?到底是坚持的痛苦更痛苦,还是放弃的痛苦更痛苦?

    冯筝接到邹孝莘从中路分来的传球。

    无论在成长路上我们放弃了多少,至少我们成长的目标不仅仅是老去,就像冯筝认为他打篮球的最终目的就要去争取胜利,哪怕对手强大无比,哪怕连摸一下球都要跑上几十米,只要能赢,哪怕……

    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到,冯筝迅速将球传给已经抢占低位了的洛秋夜。

    哪怕将全力拼到的触球机会拱手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