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也很喜欢咬他。
不见人就咬明显的,见人就咬隐蔽的,衣服下面的可能都是,在那之后蹲厕所看着了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而他多体贴多礼貌,还跟人提前打招呼。
吻.痕,学名称为机械性紫斑,还有一种更隐晦的说法是毛细血管下的小淤青。
百科上的解释说他主要成因是皮下微血管在遇到强大吸力下造成的破裂出血。
阮桐能咬出血,但咬不出这种淤血,还是在皮肤特别薄的脖子上。
鼓捣了好一阵子就给人留了一脖子的口水,阮桐嘴都麻了,抬手去摸,然后又揪起来了一点,跟他一样,薄薄的,就一层皮。
讲道理不应该的呀。
脸上的表情是迷茫的,阮桐问:“为什么咬不出来东西?”
谢知远敛了敛光,抬手去摸,“没咬出来吗?”
“可能是方式角度不对?”阮桐总结反思了起来,“但是我是按照你之前的手……不对,吸法来的。”
脖子在视野盲点,只能拿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去看。
他的肤色相比阮桐的黑一个度,但还是白的,一眼就看到了他说的那颗痣。
没有太大的感觉,到底抱着啃了几分钟,多多少少会给人一点面子,象征性的红一下。
谢知远提议道:“我咬一个,你看着学学?”
的确技不如人,该认的还是得认。